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溯源:中央苏区时期民主新形态的内在逻辑与核心特质

张师伟,刘浥晨

(西北政法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3)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1]37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生动诠释了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和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其源头可以追溯至中央苏区时期。中央苏区时期的民主,从价值上讲,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掌握了国家权力;
从制度上讲,就是形成以工农兵代表会议制度为核心的民主制度体系;
从属性上讲,就是遵循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议行合一”的政权活动原则;
从程式上讲,就是将人民民主贯穿于政治议程的全过程、各环节。中央苏区时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雏形初现的时期,苏区的民主建设在借鉴苏联模式的基础上,结合了中国革命的工农民主生活,扎根中国社会实践,塑造出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共生的内在特质。回溯这一时期民主政权建设的历史经验,既有助于领会党成立百年来民主建设重大成就的核心制度基础,也有助于加深对当代中国治理体系的运行逻辑的认知。

俄国的十月革命开辟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苏维埃作为一种新式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传播至中国,使得中国共产党及中国民主革命焕然一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华苏维埃建设是崭新的民主实践,它的内涵十分丰富,既包含了代表人民意志的国家权力机关,又赋予了人民相应的政治权利,保持了充分的人民民主内容,动员和组织人民更广泛地参与到管理国家事务的实践中,在中国历史上首次出现了真正属于工农的民主政权[2]1。

(一)苏联对中国共产党早期民主观念的影响

在十月革命及俄国苏维埃制度的感召下,伴随着马列主义在中国的不断传播,中国先进分子从认识苏维埃发展到实践苏维埃。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苏联对中国的革命影响深远并贯穿始终。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及中华民族解放的先锋队,为何选择学习苏维埃模式的工农民主来推进革命呢?首先,苏联是当时唯一的社会主义国家,实践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实现了工农民主,因为无产阶级的革命事业在根本上追求解放全人类,既需要各国无产阶级的团结和支持,也需要广泛联合殖民地人民,具有广泛的国际性。国际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意义与中国革命深层需求的高度契合,必然会将国际无产阶级革命与中国革命运动紧紧捆绑在一起。当时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大本营正是出于推动国际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初衷,积极促进和帮助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普遍传播,并有意促成中国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领导政党;
中国的先进分子则在接触和传播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认可和信仰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马克思主义及其所指导的无产阶级民主,以实现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及人民幸福。中国共产党依靠强大的无产阶级力量和雄厚的群众基础,在本国具体革命实践指引下,找到了革命“正确的打开方式”。其次,中华苏维埃时期,共产国际对中国共产党民主建设的进程发挥了至关重要的指导作用。在1922年中国共产党举行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中,中共正式成为国际共产党的支部,并且以中国无产阶级政党的面貌加入了第三国际,在当时的组织原则下,就有执行共产国际代表大会及其执委会一切决议的义务。最后,苏联的苏维埃制度所取得的成绩也让中国共产党看到了希望,对其充满了信心。

中国共产党建设民主政权能够借鉴的经验,最初来源于苏联,在认识上也自觉强调“中国党应利用苏联苏维埃建设的经验,普遍此经验于党员及广大群众中去,俾预先准备干部人才,以敏捷的建设政权机关。”[3]452中国共产党在中央革命根据地苏维埃政权建设中的实践经历,是建立政权的最初经验,其主要举措仿效于苏联模式的苏维埃民主,但在实践中也融入了中国革命的独特要素,包含了中国共产党的创新探索。在民主建设的精神层面,中国共产党积极宣传苏维埃理论、内容和具体工作,传播苏维埃民主意识,自觉加强工农兵民主意识形态建设;
组织层面,在夺取政权前选好民众代表会议,派遣代表与基层群众对接,确保政权组织在民主方面的严密性及共产党的影响力[3]452;
在制度层面,《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明确了苏区实行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这是第一部由广大人民参与制定的法律,凸现了苏区政治制度的民主特性。依此宪法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为中国共产党的民主政权建设提供了“模板”,是中国共产党在政权建设中的第一次实践经历。苏维埃政权的探索性建设对国家政权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为中国政治制度的更进奠定了基石[4]83。

(二)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民主政权的探索

中国革命步入正轨是在独立自主的探索中进行的,工农民主政权建设的道路亦是如此。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通过的第一个纲领中指出“承认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5]1,革命军队应支援帮助无产阶级推翻资本家阶级政权,直至消灭社会阶级区分[5]1。实际上当时中国的资产阶级并未掌握国家政权,中国共产党没有认清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应是统治中国的军阀政府,而非资产阶级政权。当时,中国共产党人主张建立统一的民主共和国[5]128-130,没有意识到若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应将建立苏维埃政权作为中国民主革命初期的实践目标。

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苏维埃政权的认识是曲折的。国内的革命力量形成了国共合作的统一战线,但是由于受到国内错误思想的影响,中国共产党对能否像苏联一样建立苏维埃表示怀疑,认为在中国宣传和建立苏维埃政权不合时宜,于是放弃了阶级自身对于政权的要求,尽心竭力地支持国民党建立政权[2]5-9。这在结果上导致了蒋介石、汪精卫等反革命力量集中壮大,使其远超过其他有组织的革命力量,加之以陈独秀为代表的党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最终造成大革命的失败。

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人通过武装力量反抗国民党新军阀的屠杀,持续开展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在斗争中逐步深入探寻苏维埃政权。大革命运动失败的残酷现实,使中国共产党认识到解决农民问题的必要性,必须在中国建立真正代表工农根本利益的工农革命政权[6]292-305。中国共产党力图建立一个过渡的民权主义的代表制度,在暴动胜利后的农村应把农民协会作为乡村一级的政权机构,将一切政权交给它。在城市,暴动胜利之后,就要着手组织新的政权,应用平民代表会议的形式……以职业选举团体选举的方法(不以区域为选举原则),以人数为标准,公选代表组织之[7]478。城市中的暴动胜利后,选举出的代表组成平民代表会议,通过召开平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新的政权机构——革命执行委员会。这种政权的性质是“工农的革命民权独裁制”[5]472。工人、农民是政权的基本组成部分,它代表着工人和农民阶级的利益,对地主和资产阶级则实行专政。“八七”会议后,中国共产党人开始考量独立领导民主政权建设的可行性,主要目标是要建立工农阶级自己的民主政权,准备并组织已成农民运动中心的各省武装暴动,以便抗租抗税,实行猛烈的革命战争。中国共产党大力宣传苏维埃的意义,提出“必须保持共产党在革命委员会之中的指导权”[7]478,“以便到了必要的时期,立刻可以开始组织苏维埃”[7]477,一旦时机成熟就能够建立苏维埃政权。中国共产党人在历史进程中不放弃对苏维埃制度的认知及民主政权实践的探索,最终独立领导革命政权。

(三)根据地建设中政权形式的摸索

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建设中对民主政权的建设进行了摸索。其首先深入扎根基层探究了如何破解农民的土地难题。中国共产党十分关注农民及其土地问题,发布了一系列中央文件和法律说明土地政策,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规定:“批准没收地主的土地及其他大私有主的土地”,“站在基本的农民群众与革命发展前途利益之基础上”,采取土地法令,“作解决土地问题的最好的保障。”[8]459对土地利益的分配基于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基础,将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民主建设进程的根本目标之一,彻底摧毁了农村封建主义的经济基础,激发了农民群众的政治觉醒。农民的革命热情空前高涨,他们主动支持革命战争,踊跃报名参军参战,努力发展生产,参加苏维埃国家管理,努力建设苏维埃政权。

其次,组建苏维埃政权应始终贯彻民主原则。1927年11月,《苏维埃临时组织法》讨论了苏维埃组织与资本主义国家机关组织的根本区别,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点:其一,资产阶级国家机关组织是所谓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鼎立。而无产阶级国家的组织方式是使一切政权都归苏维埃,其特点是亲民、指挥灵敏、互不牵制。其二,资产阶级的政权机关名义上标榜民主的招牌以欺骗群众,实则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剥夺群众权利。以劳苦群众享有一切政治自由和经济解放为原则的苏维埃机关,才是真正的民主。其三,资产阶级国家选举权利的有无要以私产的多少作为衡量标准,实际是资产阶级金钱势力所包办的选举权。苏维埃的选举则不分国界性别,没有经济限制,凡利用私人资本以剥取他人剩余劳动的没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8]5-6。从选举和组织形式上看,资产阶级的选举及民主是一种“金钱政治”,强调的是“少数的精英统治”,损害了国家的公平正义。苏维埃式的无产阶级国家实行的则是人民民主,由占国家多数的最广大的人民发声,是一种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诞生,让中国劳苦大众翻身解放当家作主,致力于将工农劳苦大众纳入民主革命进程,帮助工农群众掌握自己的命运,建立自己的民主政权。此举彻底推翻了中国历经千年的封建剥削制度,塑造出新中国政权形态的雏形,创设出首个国家形态的工农民主政权,是中国历史上史无前例的新政权[9],鼓舞中国走上了独特的人民民主政权道路。中央苏区时期对民主政权建设的缘起推导,就是在历史逻辑的逐步演绎中形成的,社会现实中各种约束条件的堆积塑造了这一历史结果,绝非偶然。

中央苏区时期的政权是中国共产党在治国安邦实践中塑造的创新型政权,这种民主政权在形态上找到了能够匹配中国的社会现实特别是社会结构的革命组织形态。这是人民民主雏形的初现,基本呈现出人民民主的新形态,是中国共产党在掌握社会性质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的新型革命成果,对中国共产党及国家建设发展具有整体性影响。新形态的构建是在传统民主形态的基础上发生突破、进行演变的结果,与旧的形态相对比,新形态的“新”主要强调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指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工农兵当家做主三个方面。

(一)“新”理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指导

在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西方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一直占据主导地位;
到新民主主义革命之时,则发生了重大改观。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中国化适应了中国发展的客观需求,必然会促成中国马克思主义革命话语的传播。在五四运动前,思想传播最初期,马克思主义主要呈现群众自发、零星扩散的态势;
五四运动后,青年、知识分子们自主与工人阶级联合,共产主义思想在工人阶级内部“落地生根”,马克思主义开始广泛地传播。“十月革命一声炮响”为中国开启了新征程,从事实上证实了马克思主义的道路在帝国主义链条薄弱的环节也是走得通的。在中国先进分子的持续交流中决意“以俄为师”。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认为,无产阶级关键是必须建立自己的独立政党,因此,创立无产阶级政党成为当时中国先进知识分子的首要任务。在李大钊等人对马列主义进行积极宣传的基础上,中国各地的共产主义团体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于1921年7月正式成立中国共产党。

马克思列宁主义是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理论,代表着无产劳工阶层的根本利益,呼吁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反对资产阶级,建立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列宁主义对中国人民进行了意识形态引领,解决了中国革命所面临的现实问题,这是民主革命时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断深入的结果。

具体来说,在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的严峻形势下,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是否继续革命、怎样继续革命的关键性问题。中国共产党人觉悟到必须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引导下,重寻一条继续向前革命的新路径。由于以城市为中心开展革命的道路的失败,于是中国革命尝试开始转向农村,这是中国革命胜利的重要转折点之一,随后开展了轰轰烈烈、异常艰辛的十年土地革命战争。其间,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形成了一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研究成果,如《井冈山的斗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等文章,分别阐述了中国工农革命的基本方略、革命宗旨与斗争路线等问题。

随着中国革命实践的深入开展,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理论也趋于成熟,中华苏维埃政权建设建之于马列理论而胜于经典的马列理论,让马克思列宁主义具有了本土化特点。中央苏区时期工农兵联合专政的人民民主政权的本质体现出中国共产党的国家建设在理论上坚持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根本指导思想,坚持了人民民主的根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具有强烈的民主性特质。

(二)“新”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在中国历史上,封建制度统治了两千多年。旧民主主义革命是由资产阶级领导的革命运动。新民主主义时期以中央苏区为代表的共产党人所领导的革命则是矢志于带领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一个工农民主新政权。从中共成立早期的会议文献来看,在中国革命初期中国共产党对无产阶级领导权这一核心问题进行了深刻探究,如在党的四大会议中,剖析了中国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派别与地位问题:中国有一部分依赖帝国主义的大买办阶级,同时也有相当数量可靠的无产阶级,中国的革命运动只有依靠无产阶级取得领导地位才能获取胜利[10]270-274。在五卅运动中,党更认识到资产阶级的动摇性和妥协性弊病,进一步重视无产阶级领导这一关键问题。毛泽东也切中时弊地剖析了工业无产阶级的革命性质问题,“工业无产阶级是我们革命的领导力量”[10]607。他们便于组织并具备反抗与反剥削意识,内生出不屈不挠的革命精神与暴力斗争手段,这些优势既有益于队伍的团结建设,又有利于马克思主义传播后革命队伍持续进步及革命力量不断凝聚,与群众结成联盟,筑强战斗堡垒。以上优势正是无产阶级成为中国革命的领导力量的重要依据。

《苏维埃政权的组织问题决议案》明确规定:“苏维埃政权之正确的组织,是要以党的坚固的指导为条件的”[11]408。党的领导具体表现有二:其一,在中国共产党的上下级关系互动中,要执行“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战略部署,形成良好的集中机制;
二是在同级组织关系中,党统筹领导其他各个组织[12]62。但是,党的领导并不是指党内个人专断独行,而应是党组织的集体领导;
也意味着党“不应当去包办其一切工作”[13]479,苏维埃政权是“无产阶级国家机关的特殊形式”[14]10,是党的事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党有责任运用行政手段将其重大方针政策贯彻至社会各层。因此明晰党政关系是中央苏区政权建设的核心要义,也是国家机关有序运转的重要条件。在党与苏维埃的关系问题上,党“应该在党团工作下指导苏维埃”,且在指导过程中应“预防以党代苏维埃或以苏维埃代党的种种危险”[3]465。

(三)“新”主人:工农兵当家作主

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建立资本主义专政的国家为政治目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则是要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要让人民居于国家的主人翁地位。“以人民为中心”在实践操作中体现为帮助解决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问题,保障民生,这是创建人民民主新形态的重要前提。中央苏区时期生存条件艰难困苦,但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依然直面困难,提出了多方面多角度的举措保障人民生活。在《井冈山的斗争》中,毛泽东描绘了红军生活,将士们挨饿受冻,但革命根据地仍然能得到较好维持,其中党组织的先锋作用与军队内部民主主义的重要力量不可磨灭。他们苦中作乐,官兵待遇一律平等,人人都有发言权,废除繁缛礼节,经济公开。所以毛泽东说“军队内的民主主义制度,将是破坏封建雇佣军队的一个重要的武器”[15]65。1934年苏维埃二大上,毛泽东就提出,群众的生活与切身利益问题,都是苏维埃应该注意的重要问题[15]136。只有广大同志们关注并妥善解决群众的诸多问题,广大的苏维埃根据地才能筑牢群众根基,中国的革命力量才能源源不断地得以汇集。

经济层面,毛泽东主张以开源节流、发展生产的方式度过外部军阀军事封锁与资产阶级经济剥削的困境,在革命与反围剿战争的环境下大力发展解放区的经济与物质基础建设。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业生产、经济建设活动,如发行公债、做好群众工作、打击投机倒把以稳固经济秩序、推行农村合作社的农业生产模式等,把人民群众建设革命根据地的革命热情激发起来[15]124。中国共产党选择用改善经济生产与生活条件的方式来打动、帮助群众,优化公共服务供给;
选择用马克思主义货币与商品的关系来维持社会稳定,采取发行公债的方式以解决国家财政困难。文化层面,开办学校,开展扫盲班,组织多种文化活动,以此提高全民素质。在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层面,创办了苏区医院和县、区诊所,培养医护人员,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并且,也会开展社会救济,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困难。

地方组织层面,基层苏维埃政权采用了一种高度简化和高效反映民意的模式。基层苏维埃的代表既是代表大会的成员,同时负责一部分工作,贴近民众,与群众有密切联系。他们的内部并不设立工作部门,工作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解决:一个是短期召集的乡苏维埃代表大会负责解决部分工作,必要时也可以由临时委员会解决事务;
另一个是乡苏维埃至少每个月要向选民汇报一次工作。在这种模式下,乡苏维埃其实就是由所有不脱产的代表整体所构成,因此,每一个代表都是民权的体现[1]46-47。基层苏维埃政权已经将绝大多数工农贫民群众吸纳进基层政权的工作之中,具有极其深厚的群众基础,这充分体现了苏维埃政权是人民群众自己管理自己事务的机关。每位代表都联系一定数量的居民,进而建立起一种将普通居民与代表大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组织方式,基层组织可以较好地反馈群众意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的构成分子以普通人员的身份在政府中工作,组织机构则对人民性有着真切的保证,体现着社会的公平性。基层组织结构的设置较为完整地保留了政权的群众性和民主性。这一制度使“苏维埃与民众的关系更加密切,使得一切苏维埃工作的执行得到雄厚的力量”[16]328。

中央苏区时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特质已初步显现,呈现出了一定的中国属性,在整体上开始显露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形态特征。

(一)中央苏区时期民主新形态的整体面貌

在中华苏维埃的政权机构中,工农群众及其优秀代表占绝对优势,只剥夺一小部分剥削阶级及反革命分子的参政议政权。这种工农民主专政与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反动政权有着根本差别,它使全社会绝大多数人拥有民主自由权利、仅对极少数人实行专政,在政权建设中体现出广泛的民主精神,也给中国政治民主带来了新气象。

1.各级苏维埃政权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各级苏维埃代表大会具有高度的权力,其选举政府机关,各级政府在苏维埃代表大会的委托下有权集中处理一切事务,这既是高度的民主,又是高度的集中。作为政权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制是从布尔什维克党的组织原则和苏联的苏维埃中移植过来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与共产国际的其他支部一样,其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3]472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是苏维埃政权机构设置的基本导向,苏维埃政权采用民主集中制,各级国家政权机关之间形成一种从属关系,在国家权力机关内部,由非常设机关选举常设机关,常设机关对非常设机关负责,向非常设机关作出工作汇报。各级国家政权机关代表工农群众的利益,根据工农群众的意愿而行使权力,既掌握高度权力,又得以保障人民必要的民主活动。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拥有着得天独厚的权威效力,使政权能够在民意汇聚中得以建设,集中处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有利于民主政权建设的有效性与高效性。

2.苏维埃政权采纳“议行合一”的政权活动原则。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立法权和行政权,苏维埃政权机关既是事务工作机关,又是民主议事机关,人民委员会执行具体的事务。“苏维埃政府即工农兵代表会议的政府,非群众大会亦非少数领导的组织,是广大劳动群众便于直接管理生产的政权相关,兼有议会主义与直接民权二者之长。”[17]357苏维埃政府的“议行合一”制确保了工农群众选出的各级代表大会,具有充分的权力,不仅议事,反映人民意志,而且可以直接贯彻执行事务,落实人民意志。

(二)中央苏区时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中国属性

中华苏维埃政权体制并不是苏联苏维埃政权体制的简单复制,其根据中国革命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的改造与革新,具有明显的中国属性。中央苏区时期的民主新形态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来源,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特质。

1.全天候立体参与

于主体角度而言,此时的民主具有广泛性;
于时间角度而言,中央苏区时期的民主具有常态化的特点,工农兵主体控制政治进程的具体环节,在选举前与选举后始终保持政治参与的有效,合理控制国家政治进程,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性质;
于领域角度而言,中华苏维埃的民主是宽领域、多层次的民主。

毛泽东指出,“苏维埃最宽泛的民主首先展现于自己的选举”,苏维埃给予一切被剥削被压迫的民众以完全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在女子的权利与男子平等,工农劳苦群众对这样的权利的取得,乃是历史上的第一次[18]103。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人民民主,旨在实现在“质”上表现为广大劳动群众的民主,在“量”上表现为多数人的民主,其秉持的实践原则乃是尽可能多的普选制和直接选举。在苏维埃体制下,工人、手工业者、农民等生产劳动者都可以直接从自己所在组织或地域内选出自己满意的代表,选举后时刻代表群众的意志,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群众诉求,听取群众意见。“苏维埃必须尽可能的吸收更多的不脱离生产的工农积极分子”,“来参加苏维埃的各种工作”[18]178。革命根据地还设立了常态化或临时性的工作委员会,吸引工农群众主动参与到扩红、水利、查田、粮食等重大事务讨论中,民主存在于多元领域。不脱产的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则担当着依照选民意旨行使权力的重要责任,肩负着光荣使命,因此必须深入基层,与群众密切联系,了解民众疾苦,才能为民发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的民主既是真实的人民群众的民主,其赋予了工农等人民群众以真实平等的参政、议政权利,也是广泛的民主,它赋予了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工农人民以民主权利,成为一种真正多数人的民主;
既是全天候的民主,给予基层群众随时表达意愿的机会,也是多角度、广覆盖的民主,在最大范围内支持民众行使民主权利。

2.程序合理

中央苏区时期发展的人民民主,通过较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确保各民主程序“环环相扣”,实现合理程序的自我闭环。中华苏维埃民主政权在选举代表、施行决策前主动和工农兵进行充分协商,在选举、决策进程中尊重民众意愿,选举后对代表进行民主监督,协商民主如影随形,民主程序合理自洽。

1930年5月,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成功召开,会议“经过了热烈的庄严的讨论之后,通过了各种决议和苏维埃区域的暂行法令”[19]229,不负全国劳动人民所托,圆满完成各项决策法案的协商进程。本次会议经与会代表反复审议,确定了《土地暂行法》《劳动保护法》等重要文件草案。中共中央在1930年9月召开了中央准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组织大纲规定:各级准备委员会在筹备选举时应进行充分的审议和广泛的协商。纲要提到,各级准备委员会应在各地广泛宣传全国苏维埃政权的重要意义,树立群众积极的政权意识;
还要吸引群众组织及工农武装、红军等踊跃参加选举运动,鼓励群众自觉主动参与政治活动,行使权利;
在选举大会上,普遍地搜集人民群众的所有诉求,整理成书面意见,由代表提交给代表大会,使人民群众能够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合理参与到决策和管理的各个环节[20]140。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的决议中要求,在各级选举会前,党应当召开大会、委员会及积极分子会议,讨论并准备各级代表的候选名单,“但党只能经过党员的宣传,使群众能够信仰这些候选人而选举其当代表,绝对禁止以党或政府的名义来指派包办选举。”[20]291。此外,党“还应召集工会,雇农工会,贫农会等的全体大会,来讨论选举,使工人雇农与贫农能够在选举大会起领导作用”[20]290-291,确保在工农兵群体的领导下,协商议事风格贯穿决策始终,多元协商民主共治,充分谋取共识。苏维埃民主形态包含了协商民主的基本要素,迥然不同于西方的选举民主。

3.环节完整

中央苏区时期的民主坚持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五大环节相互贯通,保证工农兵群众依法行使相关权利,常态化参与到国家治理和社会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
保证人民的政治权利落实到工农兵代表会议工作的多方面、全过程、各环节,确保民主过程有序、民主功能完备。

苏维埃代表需要定期向选举人汇报工作,选民有权监督所选代表,并召回不称职的旧代表,选举新代表来代理民意。为此,代表们必须走乡串户告知群众重要事务,让群众知情,再征集群众意见,为大会决策做参考,商议考量后做决策,决策作出后还要在群众中广而告之去宣传,便于群众知悉社会建章立制工作进程,发挥非权力性的民主监督作用,切实实行环节完整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一贯强调行政人员的人民公仆性,强调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中央苏区时期以人民民主为指导思想,其在民主政权建设过程中的“人民当家作主”特质体现在,保证人民的权利落地,落实到国家治理的全过程、各环节中,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

从中华苏维埃的雏形初现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70多年实践,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已经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不论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广泛、真实和管用方面,还是在民主的全链条、全方位和全覆盖方面,都是如此。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实践中还在继续发展,民主的形式、程序及民主参与的路径、方法等都还在继续完善。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原则、政治实质及精神魂魄却开始于中央苏区时期的苏维埃民主。中央苏区的苏维埃民主既是如今充分展现其形态特征的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初现实源头,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赖以形成和发展的精神魂魄的诞生地。全过程人民民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走得再远也不能忘记来时的路”,苏维埃民主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源头,在精神魂魄方面的浸润和濡染作用,将长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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