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4篇

篇一: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

  xx 学校校园欺凌强制报告制度 根据“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和上级有关指示,及 时发现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现建立校园欺凌强制报告制度。该制度 从强制报告责任单位及人员范围强制报告事项内容、报告方式及时间、 落实报告责任措施等方面做了细致的规定。

  一、落实强制报告人单位及人员范围 (一)学校全部教师及其工勤工作人员;

  (二)全校学生、监护人等。

  二、落实强制报告事项内容 (一)发现学生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必须向学 校、监护人、教育局、派出所报告。学校和派出所要及时受理有关报 告,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 任人要协助学校或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发现学生正在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要坚持 边报告边制止,全力确保学生安全。

  三、落实报告方式及时间 发现人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第一时间向学校、监护人报告, 学校以书面形式 30 分钟内向教育局或派出所报告。

  四、落实报告责任措施 (一)由学校校长负责原则,分别督促有关人员承诺落实强制报 告责任。

   (二)学校将履行强制报告责任纳入单位工作考核、个人量化考 核。对于未履行强制报告责任的,学校年度不得评先树优不评先送优, 个人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取或不合格,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 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篇二: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

  校园性侵预防制度

  一、本实施要点依性别平等教育法、校园性侵害或性骚扰防治準则规定订 定之。

  二、校园安全规划:

  为防治校园性侵害或性骚扰,定期检视校园整体安全,依空间配置、 管理与保全、标示系统、求救系统与安全路线、照明与空间穿透性及其他 空间安全要素,定期检讨校园空间及设施之使用情形,并记录校园内曾经 发生性侵害或性骚扰事件之空间、製作校园空间检视报告及依据实际需要 绘製校园危险地图,以利校园空间改善。

  三、教学及人际互动注意事项:

  (一)本校教职员工生于进行校内外教学与人际互动时,应尊重性别多 元与个别差异。

  (二)教师于执行教学、指导、训练、评鑑、管理、辅导或提供学生工 作机会时,在与性或性别有关之人际互动上,不得发展有违专业伦理之关 係。

  教师发现其与学生间之关係有违反前项专业伦理之虞时,应主动迴避 教学、指导、训练、评鑑、管理、辅导或提供学生工作机会。

  (叁)本校教职员工生应尊重他人与自己之性或身体之自主,不得有下 列行为:

  1.不受欢迎之追求行为。

  2.以强制或暴力手段处理与性或性别有关之衝突。

   3.其他有违善良风俗之行为。

  四、禁止校园性侵害或性骚扰之政策宣示:

  本校在相关会议、集会进行禁止校园性侵害或性骚扰之政策宣导;召 开性别教育之研习并鼓励校内同仁参与。本实施要点张贴公告且公告网路。

  五、校园性侵害或性骚扰之界定及样态:本要点所称之性侵害或性骚 扰行为,除依刑法、民法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规定外,凡本校教职员工生 相互间(含同性或异性)发生下列行为时,均属之:

  (一)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从事不受欢迎之性接近、性要求,或其他 具有性意味之言语或肢体行为者,或意图以屈服或拒绝上开行为,影响他 人学习机会,僱用条件、学术表现或教育环境者。

  (二)以胁迫、恫吓、暴力强迫、药剂或催眠等方法,使他人不能抗拒 而遂行其性接触意图或行为者。如加害者或被害者之一,非为本要点所指 之教职员工生,本校应依相关法令、学校辅导程序并结合社会资源协助之, 必要时应向本校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报告之。

  六、校园性侵害或性骚扰之申请调查程序:

  (一)性骚扰或性侵害事件之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检举人得以书面向本校申请调查。但本校之首长为加害人时,应向教育部 中部办公室申请调查。本校无管辖权者,应将该案件于 7 日内移送其他有 管辖权者。

  (叁)性侵害或性骚扰事件之申请人或检举人得以书面申请调查;其以 言词为之者,应作成纪录,经向申请人或检举人朗读或使阅览,确认其内 容无误后,由其签名或盖章。

   前项书面或言词作成之纪录,应载明下列事项:

  3.申请调查之事实内容及其相关证据。

  (四)本校接获校园性侵害或性骚扰事件时,以学生事务处为收件单位, 应于 3 个工作日内将该事件交由所设之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调查处理。学 生事务处收件后,应指派专人处理相关行政事宜,学校相关单位并应配合 协助。

  七、性侵害或性骚扰之调查及处理程序:

  (一)本校应于接获申请调查或检举后 20 日内,以书面通知申请人或 检举人是否受理。不受理之书面通知应叙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或检举人 申復之期限及受理单位。

  申请人或检举人于前项之期限内未收到通知或接获不受理通知之次日 起 20 日内,得以书面具明理由,向本校提出申復;其以言词为之者,本校 应作成纪录,经向申请人或检举人朗读或使阅览,确认其内容无误后,由 其签名或盖章。前项不受理之申復以 1 次为限。本校接获申復后,应于 20 日内以书面通知申復人申復结果。申復有理由者,本校并应将申请调 查或检举案交付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处理。

  (二)本校之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处理校园性侵害或性骚扰事件时,得 成立调查小组调查之。调查小组以 3 人或 5 人为塬则。性侵害或性骚扰事 件当事人之辅导人员,应迴避该事件之调查工作;参与性侵害或性骚扰事 件之调查及处理人员,亦应迴避对该当事人之辅导工作。本校针对担任调 查小组之成员,予公差登记,并依法令或学校规定支给交通费或相关费用。

  (叁)本校调查处理性侵害或性骚扰事件时,依下列方式办理:

  1.当事人为未成年者,接受调查时得由法定代理人陪同。

   3.申请人撤回申请调查时,本校得继续调查处理。

  (五)为保障性侵害或性骚扰事件当事人之受教权或工作权,本校于必 要时得为下列处置:

  1.弹性处理当事人之出缺勤纪录或成绩考核,并积极协助其课业或职 务。

  2.尊重被害人之意愿,减低当事人双方互动之机会。

  3.採取必要处置,以避免报復情事。

  4.减低行为人再度加害之可能。

  5.其他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认为必要之处置。

  八、校园性侵害或性骚扰之惩处:

  校园性侵害或性骚扰事件经本校所设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调查属实后, 本校依相关法律或法规规定惩处。若其他机关依相关法律或法规有惩处权 限时,本校将该事件移送其他权责机关惩处;其经证实有诬告之事实者, 并依法对申请人为适当之惩处。

  校园性侵害或性骚扰事件情节重大者,本校除依相关法律或法规惩处 外,并得依性别教育法第 25 条第 2 项规定为必要之处置。

  校园性骚扰事件情节轻微者,本校得仅依性别教育法第 25 条第 2 项 规定为必要之处置。

  性别教育法第 25 条第 2 项第 1 款、第 3 款、第 4 款之处置,应由本 校执行,执行时并应採取必要之措施,以确保加害人之配合遵守。

   性别教育法第 25 条第 2 项第 2 款之处置,应由本校所属主管机关规 划,本校应督导加害人配合遵守。

  九、校园性侵害或性骚扰之申復及救济程序:

  (一)本校于必要时应对于当事人提供下列协助:

  1.心理谘商辅导。

  2.法律谘询管道。

  3.课业协助。

  4.经济协助。

  5.其他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认为必要之协助。

  前项协助所需费用,本校编列预算支应之。

  (二)本校将处理结果以书面通知申请人及行为人时,应告知申復之期 限及受理单位。申请人及行为人对本校处理之结果不服者,得于收到书面 通知次日起 20 日内,以书面具明理由向本校申復;其以言词为之者,本校 应作成纪录,经向申请人或行为人朗读或使阅览,确认其内容无误后,由 其签名或盖章。本校接获申復后,应于 20 日内以书面通知申復人申復结 果。

  十、隐私之保密:

  1.事件发生之时间、样态。

  2.事件相关当事人(包括检举人、被害人、加害人)。

  3.事件处理人员、流程及纪录。

  

篇三: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

  新泰市新甫街道辉城联办小学

  学校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制度

  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严肃校规校 纪,规范学生行为,加强法制教育,。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 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 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我校校园防欺凌工作 制度。

  一、完善小组机制,定期召开会议 1、工作小组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集合我校实际,我校成立以校长为 组长的校园防欺凌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校园防欺凌工作。

  组长:马广俊 副组长:王功强 徐辉 成员:鲁法祥 陈洪瑞 安传宏 常卫东 王成刚 2、工作机制 校园防欺凌工作小组于开学初举行工作会议,就该学期 校园防欺凌工作中的制度建设,应急工作流程,人员安排, 设备维修,经费保障等分析情况,出台方案,制定措施,形 成工作记录或会议纪要,并逐项落实。

  对于突发性影响较大的校园欺凌事件,工作小组将启动 应急工作机制,不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会商,及时排除隐患,

   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

  二、落实工作制度,加强预防工作 1、学校实行校园值班巡查制度,加强校园值班和校园巡

  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重要场 所(操场、食堂、教学楼)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

  2、实行校园防欺凌信息员制度,学校防欺凌工作小组安 排班主任以班级为单位,选拔任用品行优良,工作负责的学 生为校园防欺凌信息员,对发生于学生间的欺凌事件或隐患 及时上报。

  3、实行校园防欺凌强制报告制度,对于发生在本校学生 身上的校园欺凌现象,全体学生或教职工都是义务举报人, 必须第一时间立即上报本校防欺凌工作小组。

  4、落实安保巡查制度,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巡视;

  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将巡视的频率和发现、制止突 发问题纳入考核和奖惩。

  5、在校园内所有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 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 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消除隐患。

  6、加强学校督导人员督导和巡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 及时上报学校防欺凌工作小组。

  7、班主任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对于发现 校园欺凌隐患或苗头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并提醒家长,排除

   隐患,共同教育。

  8、向学生公布学校“校园欺凌”救助电话,在显著位置

  放置校园欺凌举报信箱,便于学生及时举报欺凌事件。

  9、充分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校行政会议等加

  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在保护学生安全,预防校园 欺凌事件发生工作中的全员育人职责和要求。

  10、充分利用学校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 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 防止事态恶化。

  三、多育并举,教育为先,及时处理惩戒 1、落实立德树人工作举措 学校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立德树人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校 园文化建设,班级主题班会,家长会等,教育教导学生树立 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团结友爱,也 引导家长能正确看待处理发生在学生间的矛盾纠纷,从源头 上消除校园欺凌发生的各种隐患。

  2、适时启动应急方案,化解矛盾 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校园防欺凌工作小组按照工 作流程,启动应急方案,及时查明原因,排除危害,协调各 方关系,给予受害学生以心理安抚,并调查处置违纪学生, 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学校 或受欺凌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新泰市新甫街道辉城联办小学 2021 年 3 月 1 日

  

篇四: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制度

  校园性侵害案件防范安全管理制度

  来自校园的性侵害案件,严重损害着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给受害者带来 终身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也败坏了教师的良好形象,社会影响恶劣,应当引起 有关部门及学校的高度重视。学校应当本着对学生的安全、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 的精神,建立防范校园性侵害案件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 严把教师的入口关,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入手,保护学生免受校园性侵害。

  一、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

  未成年学生对来自教师的性侵害行为之所以较少进行反抗,除了其敬畏教 师、自身力量弱小等原因之外,其关于性方面的知识较为贫乏,关于预防性侵害 的知识和技能较为欠缺也是重要原因.

  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早已列入国家的教育计划 和大纲.教育部于 2007 年 3 月发布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要求, 小学 4—6 年级要了解应对性侵害的一般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初步了解青春 期发育基础知识,形成明确的性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初中年级要学会应对性 侵害等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与处理,形成维护生殖 健康的责任感,了解艾滋病的基本常识和预防措施,形成自我保护意识;高中年 级要掌握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和措施,正确对待艾滋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学习 健康的异性交往方式,学会用恰当的方法保护自己,预防性侵害,当遭到性骚扰 时,要用法律保护自己.教育部于 2008 年 12 月发布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 要》中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要知道“我从哪里来”的有关知识;三四年级学 生要了解身体主要器官的功能,学会保护自己;五六年级学生要知道青春期生长 发育特点、男女少年在青春发育期的差异、女生月经初潮及意义、男生首次遗精 及意义、青春期的个人卫生知识等;初中阶段要学会识别容易发生性侵害的危险 因素,保护自己不受性侵害;高中阶段要了解婚前性行为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 康,避免婚前性行为,了解艾滋病的预防知识和方法等.上述两个《纲要》明确 提出了各个年龄阶段性教育的目标及内容,为中小学校进行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 侵害教育提供了指导依据。

  学校在对学生进行性教育的过程中,首先要着力让未成年学生了解隐私权、 身体自主权、性侵害的含义,让学生明白身体是自己的,任何人不得随意触碰;

  自己的身体可以分为“可触碰区域”和“不可触碰区域”,对于“不可触碰区域", 特别是隐私处,除父母为自己洗澡或医生检查身体等少数情形外,应当拒绝任何 触摸;对于让自己感到不舒服、不自在的身体接触,无论对方是谁,都可以拒绝让 其触碰或靠近;如果别人摸了自己并授意甚至恐吓自己要“保守秘密”,那么千 万别害怕,一定要告诉父母、自己信赖的老师或其他成年人,否则事情只会变得 更糟。其次,学校要让未成年学生明白,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不仅严重损害了 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也严重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再次,学校还应 当向未成年学生传授防范性侵害、实施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能,例如教育学生, 陌生人或熟人都有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外出、上学或回家的路上要结伴而行, 不要在无人的地方停留;和异性独处时不能关上房门,不要独自去异性的宿舍; 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或他人的饮料和食品;在他人欲对自己实施性侵害时要大声 呼叫,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如下方式自卫:用手指戳刺对方眼睛, 用膝盖顶撞对方裆部(前两者可同时进行),用肘部猛击对方胸部,伺机快速逃

   跑;一旦不幸遭受性侵害,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同时不要急于清洗身体,要 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按照有关部门的安排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等。

  二、严把教师的入口关

  对学生而言,来自教师的侵害行为往往让其防不胜防。当教师将犯罪的双手 伸向自己的学生之时,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鉴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教育行政部 门和学校应当建立严格的教师行业准入制度。富有爱心,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 品德和健康的心理是从教者的必备条件,不具备者不得从事教师职业。对于因故 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品行不良者,教育行政部分不得授予其教师资 格,已经获得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学校在招聘教师时,应当严 把品德关、心理关,仔细审查应聘者的档案,不得录用因故意犯罪而受过刑事处 罚的人、有精神病史的人或者品行不良者担任教职工。必要时,学校应当委托专 业机构对应聘者进行心理测试,对心理异常者要慎重录用.对于因故意犯罪而受 到刑事处罚或患有精神疾病的教职工,以及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 师,学校应依法予以解聘。

  三、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师德教育

  一些教师之所以走向犯罪,往往与其法制观念淡薄有关。生活中,除非是自 己遇到了法律纠纷,相当一部分教师不会主动去学习法律知识。因此,除了新任 教师上岗前必须接受法制教育之外,学校还应当邀请法律专家定期对教师开展法 制讲座,引导教师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刑法》、《民法通则》、 《侵权责任法》等与教师的职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通过法制 教育,重点让教师了解普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及所受到的专门保护,了解教师所享有的权利、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从而增 强教师的法制观念和模范守法的意识,提高其保护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预 防教师性犯罪问题上,要让教师熟悉与性侵害相关的法律条款,了解相关罪名及 违法者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让教师认识到保护学生免受性侵害的重要性.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违法犯罪是思想腐化、道德败坏的产物。教师是一个神 圣的职业,从教者应当有崇高的理想和追求。现实中,一小部分教师经受不住一 些负面东西的诱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做出了违背师德的行为,甚至滑向犯 罪的深渊.鉴于此,学校应当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参照标准,强化 师德建设,经常性地对教师开展师德教育,并建立相应的考评机制,确保教师的 职业道德水准。

  四、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在校行为的管理和监督

  

推荐访问:工作制度 侵害 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