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发力,没有例外

编者按

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但在实践中,落实不力,有偏差。有的自觉性不高,以种种借口能不参加就不参加;有的不能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放不下架子,摆不正角色;有的不能开诚布公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听不进别人的意见。“思想上失之于怠”“落实上失之于虚”“监督上失之于软”……针对这些问题,云南会泽、江西宜春等地通过加强提醒监督、列出负面清单等制度约束,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云南会泽

“一函二单三制”织密制度笼子

“作为全国52个未脱贫摘帽贫困县之一,脱贫攻坚任务之重可想而知。以前曾出现脱贫任务重就放松组织生活的情况,但自从2019年实行‘一函二单三制’以来,党支部每次开展组织生活前都会提前通知,这样一来,党员领导干部就有充足的时间来统筹和准备,改变了以往不规范不正常的状况。”近日,云南会泽县鲁纳乡党委书记张元周说道。

去年以来,该县针对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因忙于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不到位的问题,在制度建设和规范落实上下功夫,探索实行“一函二单三制”,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从严、按期参加组织生活,有力推动了组织生活规范化长效化。2019年以来,1200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各类组织生活。

该县制定《提醒函》《任务清单》《组织生活会通知单》,提醒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学习教育、民主评议、民主生活、党日活动等,完成相应的8项基本任务和需要注意的4类事项;每次组织生活会前2-3天,发放组织生活会通知单,要求按时参加、做好准备。

该县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报备制、通报制和全程纪实制,织密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笼子。要求各基层党支部每月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情况。上级党组织定期抽查、通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对无故不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的,视情形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或点名通报;对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本人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党支部将组织生活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情况,在“基层党组织活动记录本”上进行如实登记。

同时,该县将双重组织生活参加情况作为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层层压实责任。将“一函二单三制”实行情况纳入县委组织部日常分片联系和年度基层党建综合督查内容,建立长效督查机制,采取月自查、季督查、半年通报、年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先后派出8个督导组,开展5轮集中检查,深入25个乡镇(街道)和部分县直单位党组织,实地检查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通讯员 张正圆)

江西宜春

不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列入负面清单

近日,江西宜春市委组织部印发《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试行)》,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学习活动日”等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范围,并作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该市把“三会一课”作为主要形式,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是支委会成员的,还应参加支委会会议,与其他成员一起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带头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带头参加党支部每月开展的“党员学习活动日”。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作为党员领导班子成员,要全程参加和指导1个联系单位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指导联系点开好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倾听党员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以领导身份提要求、作指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上级党组织书记与下级党组织书记之间,每年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在党支部党员之间也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并积极参与分级家访。

对党员领导干部无故不参加或不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该市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检讨或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列入政治表现负面清单。(通讯员 武小从 胡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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