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租房申请第1篇(一)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身份证明:申请人(1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含申请人在内的自然家庭全体成员(含市区以外户口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无身份证成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石家庄公租房申请7篇,供大家参考。
石家庄公租房申请 第1篇
(一)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
身份证明:申请人(1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含申请人在内的自然家庭全体成员(含市区以外户口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无身份证成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申请人及配偶父母(子女)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户籍证明:含申请人在内的的自然家庭全体家庭成员户口页复印件1份(含户口本首页);
婚姻证明: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丧偶家庭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住房证明:由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工作单位或居(村)委会在《申请表》“住房证明”处盖公章,经办人、法人签字。按居住方式不同,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租商品房:提供已备案的房产租赁合同及备案证明;
(2)租村证房或单位产权房:提供村委会或产权单位证明原件和租赁合同;
(3)租住公房:提供租房协议复印件一份、当年任意一次房租交纳的收据复印件一份;
(4)租住单位周转房:提供单位出具的租房证明原件一份(说明租房的位置、面积、金额等情况)或租房协议复印件一份,当年任意一次房租交纳的收据复印件一份;
(5)自有产权房:提供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
(6)单独住父母(子女)房、与父母(子女)同住以及借住家庭: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7)已配租家庭:提供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分公司出具的《租赁房屋诚信记录证明》。
收入证明: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证、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出具的申请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
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特困职工、一二三级残疾人员、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人物、市级以上见义勇为、65周岁以上老人、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及有重大疾病成员的家庭等,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资料。
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资料。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身份证明:已婚家庭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单身申请人提供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父母房产及子女数量说明。
2、婚姻证明: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离异时间须满2年;丧偶家庭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及申请家庭成员户口页复印件;申请人为集体户口的,只需提供本人户口页。申请人市区常住户口须满1年。
居住证明:提供申请人在市区实际居住的证明材料(参照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证明)。
收入证明:提供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出具的申请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已退休的提供《退休证》;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
(三)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身份证明:已婚家庭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单身申请人提供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父母房产及子女数量说明。
婚姻证明: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离异时间须满2年;丧偶家庭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户籍(居住)证明:提供申请人在市区的居住证;户籍为市区及矿区、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正定新区的申请人,提供户口簿主页及申请家庭成员户口页复印件,并提供申请人在市区实际居住的证明材料。
学历证明:新就业职工提供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
收入证明:提供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出具的申请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
社保证明: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申请人申请前1年内连续6个月或申请前3年内累计12个月在市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新就业职工提供申请时正在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单位证明:申请人工作单位未被列入企业名录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经营场所证明、完税证明等相关资料。
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就业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在工作单位注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如社保缴纳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提供劳务派遣的相关资料。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特殊证件证明:纳入优先配租的市级以上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市级以上见义勇为人员、优抚对象、全国和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需要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证明资料。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转化为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的,需提供市保障房管理分公司出具的《诚信证明》。
申请人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实,复印件由受理部门留存。所有资料均用A4纸,并且不得涂改。凡涉及有年限限制条件的,均以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保障家庭住房、收入、人口、婚姻状况等发生变化的,保证自变化之日起 30日内向申请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材料如实申报。经核实,对未如实申报的,取消保障资格,计入诚信档案。
石家庄公租房申请 第2篇
1、 家庭收入情况证明(需提供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具体为:
1)、在职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或银行发放工资存折;
2)、退休人员:需提供银行发放养老金存折;
3)、失业人员:提供领取失业金存折;
4)、空巢老人家庭:需提供子女收入证明;
5)、享受遗属补助: 需提供遗属补助证明;
6)、无业、下岗人员:需提供就业证原件,如未办理就业证的需由街道劳动保障所出具有效证明;
7)、在读高校的子女:需提供学校证明或学生证原件)。
2、 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需提供复印件)。
3、 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需提供复印件)。
4、 需提交的其他证明(需提供复印件)。
石家庄公租房申请 第3篇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全部退休的,不再核定收入。
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1、2项。
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二、新就业职工:
申请人具有城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矿区、循环化工园区,下同)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租金。
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1、2项。
持有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且毕业未满5年。
申请人在主城区缴纳养老保险。
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持有有效市级(B卡)或市内四区(C卡)人才绿卡的申请人按照新就业职工申请,不受“毕业未满5年”限制。
三、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人具有城区(不包含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符合住房困难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条件及认定条件1、2项。
申请人在申请当月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在主城区缴纳养老保险。
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石家庄公租房申请 第4篇
_城建局:
我是_干部_,本人__年生,系_居民,__年至__年在_工作。前妻于__年病故,留下有两个孩子,现年分别为18和16岁,老大就读于_中学,老二就读于_中学。由于现在我家庭所有生活来源都由我工资支出,无力购房,本人和家小至今一直居无定所,租房居住,且要负担两个孩子生活费用,再婚后女方有两个孩子,妻子无业,两个孩子也尚自读书,就读于_中学,一家人生活负担全在我一人身上。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公租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石家庄公租房申请 第5篇
1、受理。城镇低保、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向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每月1-10日为街道办受理申请时间。
2、审核。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将申请家庭信息录入石家庄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审核合格的报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
3、审批。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批意见(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收入情况需由区级民政部门认定,并经区政府常务会审批)。
4、轮候。审批通过的家庭,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从资格审批通过后第二个月开始发放租赁补贴,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不发放租赁补贴。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均可参加保障房分配报名。
5、配租。已经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在实物配租时均可报名填写《实物配租意向表》参与当批次的实物配租。低保、低收入家庭按照先打分排队后摇号的方式进行配租,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采取摇号的方式进行配租。配租成功的,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
石家庄公租房申请 第6篇
尊敬的领导:
本人___,女,20__年7月毕业于遵义师范学院,家住仁怀市二合镇同民村,20__年9月通过事业单位招考到德江县中等职业学校工作。因刚参加工作尚无积蓄,买不起房又租不到便宜、稳定的房,无亲无友,在城区也无房子,住房条件十分困难。
今年学校刚好有公租房提供,为解决本人十分困难的住房问题,在此特别向学校申请公租住房一套,希望领导给予准许,解决住房实际困难。本人将全力投入工作,为德江县发展建设贡献自己的微薄力量。
特此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石家庄公租房申请 第7篇
申请家庭需填写《石家庄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身份证明;
户籍证明;
收入证明;
其他资料。
新就业职工
身份证明;
居住(户籍)证明;
毕业证或人才绿卡;
单位证明;
其他资料。
外来务工人员
身份证明;
居住(户籍)证明;
收入证明;
单位证明;
其他资料。
资料说明
身份证明: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页。
(2)低保、低收入家庭,提供父母(含配偶父母)的身份证。
(3)60岁以下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单身申请人提供父母身份证。
父母离异的,提供法定抚养一方的身份证;没有明确抚养关系的,提供与其有血缘关系的父母信息。
(4)特殊情况,诚信填报。
户籍(居住)证明:
(1)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提供申请人户口簿主页及全部家庭成员户口页。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城区户口申请人提供本人户口簿主页及户口页,非城区户口申请人提供本人有效居住证。
申请人是集体户口的,无需提供户口簿主页。
收入证明:
(1)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提供有效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供养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核定资料。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全部家庭成员所在用工单位出具的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或无收入的,诚信填报。
已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
毕业证或人才绿卡: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书或人才绿卡。
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列入企业名录的企业无须提供单位证明。
其他资料:
(1)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类型提供:烈士遗属、优抚对象、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特困职工、一二三等残疾、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人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证明资料。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类型提供:市级以上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省部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市级以上见义勇为人员、优抚对象、退役军人、荣立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5A级优秀青年以及烈士遗属等证明资料。
(3)城中村(社区)女性原村民不享受本村(社区)分房待遇的,出具相关证明。
资料要求
个人证件需核实原件并留存复印件,营业执照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各区要建立并及时更新企业名录。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可直接纳入企业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