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加油站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会同中央党校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固化完善“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同步的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各地区及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
.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修订一批、提升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覆盖各行业领域的较为完备的标准体系。对于已经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及时修订完善,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并针对新问题、新风险补充完善标准要求;对于以推荐性标准或以试行、暂行办法等文件出台的,2024年底前要积极总结提升为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等,增强权威性。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针对
性制修订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制作有关视频,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完善地方政府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修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
规定》,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石油天然气开采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煤矿、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分级建成一批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带动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明确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
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尾矿库闭库销号、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老旧渔船更新改造、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军工、民爆、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研究制定强制性标准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
9,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0.推动危化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出台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标准,加强设备配备和设施建设,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2024年底前清退一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优化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2025年底前建成国家层面统一的“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IL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12.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3.结合国际通用的安全管理体系经验做法,2024年试点建设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2025年聚焦大中型企业修订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研究制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适时更新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
14.探索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5.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16.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执法“宽松软虚”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组织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1.综合统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各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1.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三年内,结合中央党校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对全国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跟班集中培训。组织编制执法培训教材,推动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底前,省市有关部门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在省市县三级电视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
2.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
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在全国评选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篇二:加油站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篇三:加油站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有效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向事前预防转型。根据《省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对标“争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定位新使命,围绕“源头防、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纵深推进源头治理、排险除患、科技攻坚、工程治理、管理提质,全力提升风险管控、隐患整治和应急逃生能力,有效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在“争当先进者、谱写新篇章”中高水平推进海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一年上一个台阶,到2024年底,通过一年攻坚整治,梳理明确部门“三管三必须”职责,全县乡镇100%建立应急消防管理站,检查对象分层分级分类纳管率达95%以上,已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动态清零,企业员工岗位应知应会知晓率提升至90%以上。到2025年底,通过一年夯基固本,重点行业部门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县乡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实现100%达标,基层监管人员重大事故隐患检查准确率达90%以上,重大事故隐患增量得到有效遏制,全民安全常识掌握率明显提升。到2026年底,各地统筹发展
和安全的理念更加坚定,行业部门全链条管控重大风险隐患责任体系更加健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更加到位,基本形成“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社会共识;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通过努力,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同比下降20%以上,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09以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2.重点领域目标:
道路交通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高速公路异常事件主动发现率达60%以上,2024—2026年力争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
涉海涉渔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建设安全引领船280艘,完成渔船整治700艘,老旧渔船压减到全市渔船总数的15%以内,航路航行商船、渔船纳轨率均达90%以上,2024—2026年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亡人数同比2021-2023年下降20%以上。
消防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人员密集场所影响消防逃生和救援的防盗窗动态清零,改造提升10个以上影响消防安全的高层住宅小区,2024-2026年力争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
危化品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重大危险源企业100%建成特殊作业审批和人员定位系统,“一重点一重大”企业100%建成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危化企业100%将视频信号接入市应急指挥中心,2024—2026年力争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
建设施工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县级以上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占本年度竣工项目15%以上,新开工项目盘扣式脚手架等新工艺、新技术应用100%覆盖,2024-2026年力争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
工矿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覆盖率达95%,淘汰、培育、优化一批社会化服务机构,重点船舶修造行业危险作业管控APP实现全覆盖,2024—2026年力争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
旅游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规范覆盖率达95%以上,文旅企业(单位)“一人一码一图”管理机制实现100%全覆盖,2024—2026年力争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
城市运行领域: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燃气用户金属软管使用率达95%以上,燃气企业统一配送入户率达90%以上,生产经营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使用率达100%,2024—2026年力争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源头”防控
1.加强项目源头管控。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布局大型危险品存储用地。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制定并严格落实开发区等重点区域产业“禁限控”目录。严把项目审批安全红线,2024年按规定要求落实项目审批(核准)风险评估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严把项目设计关,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项目符合安全设计标准;技改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技改过程同步落实安全防控举
措。
2.落实分层分级分类纳管。在确保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基础上,建立新注册市场主体信息共享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普查,及时更新存量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状况,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分层分级分类纳管。2024年在5人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试点开展安全风险自评,建立风险排查、管控标准化流程,并逐步在全县推广。
3.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完善基层工作体系,推动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深度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整体嵌入平安法治模块,到2024年底村(社区)网格协同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完善基层组织体系,推进乡镇应急消防管理站标准化建设,到2024年底乡镇应急消防管理站100%覆盖,到2025年底实现100%达标。
(二)强化“主体”防控
4.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聚焦关键岗位、关键人,推动做到理念认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推广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2025年危化品、工矿、道路运输、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100%建立,2026年规上企业100%建立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危化品、道路运输等安全生产专业队伍为重点,推动高危行
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2024年底前建立落实县级队伍考核、退出、培育机制,2025年实现救援队伍能力与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求相匹配。定期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
5.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强化培训效果督导,严格“逢培必考”。2024年完成矿山企业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完成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道路交通、渔业船舶、水上交通、建设施工等重点领域以及民爆、特种设备、电力、能源等重点行业结合实际推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安全素养,2024年底前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提升培训质效;推动职业院校开设安全生产必修课,明确有关从业人员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退出机制;2024年试点开展工业企业重点岗位职工特种作业技能竞赛,并逐步推广到所有重点行业。深化企业安全生产班组建设,强化一线员工岗位应急能力培训,推动建立员工岗位应急“关、逃、喊、报、助”五步法,2025年实现规上企业全覆盖,2026年推广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6.提升群防群治能力。加强全民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组织开展全民“安全益”公益宣传培训,突出自救逃生、个体防护等应知应会内容,推动落实“开学第
一课、开工第一学、交房第一步、注册第一嘱、放映第一播、会前第一屏”。强化与教育、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单位互动,分类开展安全应知应会培训、宣传。强化示范引领,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工作。发挥行业协会自我管理作用,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争优创先活动。
(三)强化“技术”防控
7.加快数字化运用。强化全过程监管,2026年实现统一液化石油气瓶二维码编码体系全面应用,切实提升燃气安全数字化管理水平;做好全省工程数字化管理系统的承接贯通;加大文旅安全码推广使用力度,2025年实现文旅领域企业100%覆盖。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加大建设施工、交通运输、危化品、矿山、水利、能源、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逐步推广到其他行业领域。
8.强化工艺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对照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和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危化品、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力度;2025年底前实现帆张网渔船淘汰清零。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大吨小标”货车安全治理。探索高危行业领域建立老旧设备装置强制评估更新机制,2025年完成评估,对安全条件差、难以保障生产安全的老旧设备装置实施停产改造;2026年完成高危行业领域
老旧设备装置改造提升。引导和支持先进技术装备适用改造,大力推进“智改数转”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高危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9.加大科技研发攻关力度。立足实用实效,加快研发评选推广一批安全实用技术,积极参加全省安全生产科技应用十佳案例评选和百项科技攻关揭榜挂帅行动。扶持安全应急装备产业发展,引导重点企业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推进我县安全应急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工程”防控。
10.推进生命保障工程。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拆违清障”治理行动,畅通应急逃生通道、打通消防救援通道,2025年底前实现人员密集场所防盗窗动态清零。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推进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和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2025年底前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
11.谋划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程。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指导意见》,围绕城市安全源头治理、安全风险监测预警、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监督管理、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创建要求,谋划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程。2025年底前推动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程,提升城市安全规划水平。
12.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工程。深化电气焊“一件事”改革,确保电焊机及时“加芯赋码”,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电气焊安全生产“法治+智治”的局面。深化“厂中厂”“一件事”改革,深化有限空间“一件事”改革,实施“源头减、辨识准、作业安、科学救、保障实”全链条安全管理措施,提升全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水平。推进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一件事”改革,完善化工、医药项目入园标准,全过程管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推进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监管“一件事”改革,开展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检查,加强安全评价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全覆盖条件复核。
(五)强化“管理”防控
13.规范隐患排查整治。细化、数字化、普及化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2024年6月底前修订完善标准体系和操作指南;推动建立隐患示例小视频库,通过可视化方式提升隐患辨识能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督促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开展1次检查,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探索推进比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部门先后进行自查、检查,强化结果比对应用,提升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质量)。提高安全检查质效,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查一次”改革,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实施联合检查。完善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做好举报线索受理、核查工作,加大举报奖励。
14.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标准化管理体系有效融合的新型标准化管理体系,推动规上企业
逐步达标,指导规下企业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大力选树各行业标杆企业,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对达标企业积极落实激励政策,依据企业达标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互助组”,通过企业结对互助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互助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5.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强化精准执法,推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完善安全生产相关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每年梳理确定一批需重点关注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清单,围绕重点靶向发力;对高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四不两直”执法,对一般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先公告”执法。严肃执法刚性,逐项梳理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中问题隐患对应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事项,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手段。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加大非现场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强化乡镇执法人员培训,每年组织开展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全覆盖轮训,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比武竞赛,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组织开展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加大执法技术检查员选聘力度,完善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
16.规范事故调查和信息报送。强化隐患、事故追责问责,牢固树立“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理念,2024年底前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办法》要求,通过责任“前追”防范事故于未然;持续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规定》,通过责任“后追”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严格事故信息报送,严厉打击事故迟报、瞒报、谎报行为,提升事故信息报送时效性、规范性。
三、政策体系
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我县发展实际,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需要,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政策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夯实安全生产政策根基。
(一)法规规章。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办法》《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条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法制保障。
(二)标准规范。贯彻落实《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建设与运行规范》《应急管理数据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办法》《精细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技术规范》《建设工程影响范围既有市政设施保护技术标准》《关于推进城镇燃气从业人员规范化职业化建设的意见》《安全发展城市创建标准》等标准规范,着力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
(三)管理制度。贯彻落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推进矿山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省危化品企业自动化提升行动方案》《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规范》《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压紧压实“四方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
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推进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各地要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领域实施方案,其他县级相关部门制定本行业实施方案;要及时梳理制定“任务、举措、责任、时限”清单,并纳入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成立工作专班,强化信息汇总、动态研判、督导检查,协调推进治本攻坚各项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加大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加大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资金保障。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定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专项检查,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三)强化机制保障。依托安全生产工作平台,有效运行“4353”工作体系,督促各地严把工作进度、落细落实工作举措。建立联络员季度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会商研判,集中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信息报送机制,定期调度、动态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建立技术服务组常态督导机制,常态化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健全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三年行动推进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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