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学教务管理系统规章制度【四篇】

关于小学教务管理系统规章制度【四篇】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 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学教务管理系统规章制度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小学教务管理系统规章制度4篇

第1篇: 小学教务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公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公寓的管理,保障住房的合理使用和分配,切实维护大家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寓是指公司拥有使用权,租赁给同事或向同事无偿提供住宿的房屋。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行政部是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公司所属公寓及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包括公司员工公寓的协调分配,按照公司制定的租金标准、租金的使用管理,以及房屋大修、装修、更新改造等工程的管理。

第四条 日常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按照公司的规定,定期对员工宿舍进行安全与卫生检查;

二、负责员工宿舍应缴纳各种费用的收取和支付。

第三章 住宿

第五条 住宿条件

原则上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入住员工宿舍:

一、本制度所指员工均为在职正式员工;

一、家住平定县城以外的外地籍员工;

二、因工作岗位性质需要住宿的员工;

三、经公司认定、住房确有困难的员工;

四、个人提出申请、取得公司批准的员工。

公司向符合规定的员工提供单身宿舍、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

办公室每月对入住员工资格进行审查,住宿人员在住宿期间,当月非工作原因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10天、连续两月以上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不服从公司宿舍管理、全年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三次(含)或发生严重违反住宿制度者取消住房资格。

第六条 租住程序

一、住宿人员经所在部门领导同意后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二、办公室审核租住条件,符合条件者经批准同意后,到财务部交纳住房押金100元,凭财务部出具的住宿押金单,从办公室领取钥匙方可住宿。

第七条 退房程序

一、不再继续住宿者,可直接到办公室办理退房手续。

二、退房人清理完毕后,办公室会同退房人确认房内设施情况,填写退房登记表,收回钥匙。

三、退房人凭退房登记表和住房押金收据到财务部领取押金。财务部将退房登记表中所列欠款在押金中抵扣,不够抵扣时由退房人补足。

第四章 租金及费用

第八条 公司员工宿舍用房暂不收取租金(指正式聘用的员工)。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宿舍租金的调整,如须调整时,办公室将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租住人。

第九条 公司承担员工宿舍水电等费用。

第五章 管理及维护

第十条 已入住员工宿舍的员工必须按分派的房号与床号居住,任何人不得任意调换、转借、转租或留宿外来人员,一经发现,收回住房,并扣罚款100元。

第十一条 住宿人员在收到办公室退房通知单或对员工宿舍进行必要调整的通知时,必须在5天内搬出(调整),特殊情况经公司同意可适当延后。对超期未搬出(调整)者,公司有权进行强制处理。

第十二条 住宿人员应自觉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恶意损坏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否则除收回住房外将根据损坏和改变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住宿人员应保持宿舍,室内、过道、楼梯间清洁,各宿舍由宿舍长安排每天轮流打扫室内卫生,每月办公室抽查一次,凡卫生不达标的宿舍,每次罚款50元,卫生优秀宿舍予以奖励。

第十四条 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发现一次扣罚款200元。

第十六条 住宿人员不得阻塞消防通道、楼道、露台等,公共场地不得摆放家具、货物和其它物品。违者经劝告不改,予以强行清除,一切责任及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七条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准使用违禁炉具和电器设备,不准私接电源线,严禁偷电,违者扣罚款200—1000元。

第十八条 禁止高空抛物,禁止在宿舍内乱张贴、涂写、刻画,违者扣罚款50元/次。

第十八条 禁止饲养家禽、家畜、鸟类,违者扣罚款200元。

第十九条 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吸毒、观看色情影视等其它违法活动,如有发生,直接取消住宿资格,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取消住宿资格。

第二十一条 严禁收藏枪支、弹药、毒品等违禁品,违者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取消入住资格。

第二十二条 住宿人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外出及夜间睡觉时要关好门窗,严禁私配钥匙,对于人为造成的火灾、被盗事故每次处罚200元,情节严重的取消相关人员住宿资格。

第二十三条 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及时报警,并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办公室修订并负责解释。

附件:

1、员工宿舍申请表

2、员工宿舍退房登记表

3、员工宿舍卫生公约与值日表

4、员工宿舍卫生评比表

公司员工宿舍申请表

NO:

公司员工宿舍退房登记表

NO:

公司员工宿舍卫生公约与值日表

公司员工宿舍卫生评比表

第2篇: 小学教务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房产租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东公司”)

及所属公司房产租赁业务的管理,规范公司房产租赁经营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房产和土地管理规定》、及《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房产租赁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房屋租赁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统一管理、科学经营,确保安

全、提升价值”。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房产,是指燕东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拥有产权、

使用权或实际控制权并被确定为租赁经营的房屋建筑物。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燕东公司行政保卫部是燕东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房产租

赁业务的牵头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联合燕东公司财务部、法务部制订并不断完善房屋租赁业务管理制度,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制订房产经营方案,并按照燕东公司批准的经营用途和方案

开展经营工作;

(三)联合法务部完成房产承租人的资信审查与选择确定;

(四)联合财务部对房产租赁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进行管理;

(五)行政保卫部负责建立房产租赁管理台帐、档案;

(六)行政保卫部负责组织对租赁房产实物与使用安全进行检查;

(七)行政保卫部负责审核房产承租人的装修方案;

(八)行政保卫部负责制订大中修及更新改造计划及实施方案,负责租赁房产及其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九)行政保卫部负责按时将房产经营方案上报电控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并编制报送房产租赁统计报表;

(十)联合法务部进行房产租赁法律纠纷的处理;

(十一)保证国有资产和股东权益不受侵害和房产实物的完好与保

值增值。

第三章房产租赁管理

第五条 燕东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房产租赁均由公司行政保卫部牵头联合财务部、法务部负责管理。

第六条 公司各类房产租赁期限最高不得超过5年。租赁期限5年

(不含)以上的租赁合同须上报电控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并履行电控公司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签订。

第七条 对于出租房产建筑面积50平米(含)以下房产的租赁(包

括新租和续租),由行政保卫部会同法务部制定租赁方案报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并将合同报燕东公司相关部门存档备案。

第八条 对于出租房产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房产的租赁(包

括新租和续租),由行政保卫部会同法务部制定租赁方案经经理办公后审核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 3000平米以上的房产经营租赁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一)房产位置、面积、权属、原规划用途等基本情况;

(二)根据房产基本情况、周边环境、市场情况等因素,提出最佳

使用用途建议;

(三)根据同类房产的租赁市场情况,提出房产租赁价格和租赁期

限的建议;

(四)房产租赁的经营成本及净收益测算,根据收益与投资测算,

提出是否对房产进行装修改造的建议。

第十条行政保卫部应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按照收益最大

化的原则,合理确定出租房产的使用用途、租赁价格和出租期限。

第十一条签订房产租赁合同时给予承租人的免租期(装修期限)

一般不得超过90天,超出部分的免租期应在合同期内的每一年逐年给予兑现。

第十二条 行政保卫部在编制房产租赁方案时,应综合考虑房产的

性质、地理位置、建筑面积、新旧程度以及周边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租赁价格,原则上租赁价格不能低于房产所在区域同一类型房产的市场平均租金。

第十三 条房产租赁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供暖费等费用由房

产承租人自行负担。

第十四条 租赁房产的物业服务,原则上由承租人与燕东公司签订

物业服务协议,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章房产租赁合同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与承租人参照政府标准合同文本签订书面的

房产租赁合同。

第十六条 房产租赁标准合同文本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法人单位的工商登记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应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二)租赁标的物的位置、面积等基本情况;

(三)租赁用途、期限、租金及交付方式(含保证金);

(四)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

(五)租赁房产的维修养护及物业服务事项;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八)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九)其他约定;

(十)双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公章或合

同专用章)。

第十七条 房产租赁合同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

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承租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

第十八条 承租人为法人单位的,应将盖有承租人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将承租人本人签字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详实的住所地址等书面材料作为合同附件。

第十九条

保证金。合同期在三年以上的,保证金金额最低为三个月租金,合同期在三年以下的,保证金金额最低为两个月租金。保证金收取时间应在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之前。特殊情况下可免于收取保证金,但租金收取方式应是承租人预付六个月(含)以上且首期租金在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之前收取。

第二十条 行政保卫部要严格履行房产租赁合同,按时收取租金

及物业费,对于拖欠的租金或物业费的要及时追缴,在追缴租金的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第二十一条 行政保卫部与承租人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同时,双方

必须签订《租赁房屋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行政保卫部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第五章承租人管理

第二十二条 行政保卫部联合法务部、财务部应对房产承租人进行详细的资信调查,调查承租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以往的信用记录等。承租人为法人单位时,应对其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进行审查。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应采取招标方式择优确定承租人。

第二十三条 行政保卫部应严格约束承租人按照房产租赁合同约定

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十四条 外埠单位、人员承租房产,应符合《北京市对外地来

京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改)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行政保卫部应加强对出租房产的巡视检查管理工作。

第六章租赁房产的管理与维护

第二十六条 行政保卫部负责租赁房产的管理与维修养护。未经公

司书面批准,原则上不得允许承租人对房屋进行拆改、扩建和搭建安装临时构筑物及广告牌匾等行为。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失的,应要求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二十七条 行政保卫部负责出租房产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

维修养护。

第二十八条 房产租赁经营期间,有关房产及其设施设备的定期检

查、修缮、养护等事项,应在房产租赁合同中与承租人明确双方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对承租人要求提高房屋装修标准、改善经营条件、增大

设施设备容量的,原则上须征得公司同意后,方可允许承租人施工,其所需各项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第七章档案管理

第三十条 行政保卫部负责房产租赁合同的档案管理,对房产租赁

经营合同进行审核、保管、备案、审批等。

第三十一条 行政保卫部应建立房产租赁经营管理台帐,负责整理与

租赁业务相关的各类请示、批文、备忘录、单据、纪要、信函等书面资料原件,要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报综合管理部存档。

第八章罚则

第三十二条 对有以下行为的,依据燕东公司有关制度对行政保卫部门负责人及部门主管领导给予处罚:

(一)未按本办法规定报经公司经理办公会或电控公司审核批准,行政保卫部自行将租赁房产转租他人的;

(二)行政保卫部故意降低租赁价格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三)由于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房产租金不能及时收取,房产权益受到侵害或实物(包括设施设备)损毁灭失的;

(四)由于管理工作不到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五)已知承租人违法经营,为其提供经营场所或未能及时终止房产租赁合同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参照电控公

司相关制度、规定和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行政保卫部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房屋租赁管理制度修订说明

一、制度修订要点

1、管理机构与职责修订背景

根据电控公司要求,明确了牵头部门与联合部门职责。

2、管理机构与职责修订内容

联合法务部完成房产承租人的资信审查与选择确定;

联合财务部对房产租赁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进行管理;

二、房屋租赁管理修订要点

1、房屋租赁管理修订背景

根据电控公司要求,明确因装修引起的免租期。

2、房屋租赁管理修订内容

免租期(装修期限)一般不得超过90天,超出部分的免租期应在合同期内的每一年逐年给予兑现。

3、对于出租房产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房产的租赁(包括新租和续租),由行政保卫部会同法务部制定租赁方案经经理办公后审核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租赁合同管理修订要点

1、房屋租赁合同管理修订背景

根据电控公司要求,明确了合同规范文本及附件

2、房屋租赁合同管理修订内容

公司与承租人参照政府标准合同文本签订书面的房产租赁合同。

应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第3篇: 小学教务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任课教师治理制度

第一则 考勤制度

1、教师应按照学校规定,按时进行早、中、晚签到,一次不签到者扣6元,迟到不补签者按旷工论。

2、教师上课时每节课提早2分钟候课,不侯课扣1分;若铃落后仍未进教室者,3分钟以内扣3分,3—10分钟,扣5分;10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不同意中途无故离开课堂;提早3分钟以内下课者,扣5分;提早10分钟下课者,按三级事故认定。

3、上班期间脱岗20分钟,及提早10分钟以内下班者,罚20元;脱岗20分钟以上处以50元罚款。

4、校级组织的会议(例会、周六培训)迟到5分钟内,扣2分;不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论;学校师生大会及论坛无故缺席者,扣5分;(有专门情况可提早向考勤员或负责人申请)。

5、早晚辅上课铃响后未进教室者,3分钟之内扣3分,3—10分钟扣5分;没有进行早晚辅,按三级事故处理。班主任无专门情况不得占用辅导,否则按三级事故处理(有专门情况提早向教务申请,同意后告之辅导老师)。

6、教师课时按规定签到时刻签课,忘签者不同意补签,晚签、补签者扣10分。

7、教师无故拖堂,扣2分。

8、每周升旗,不按学校要求着装扣1分,无故不参加者扣5分。

9、教师请假应履行请假手续(校内看病需向教务处请假),假条一式三份,一

份交门卫,一份交考勤老师,一份留教务。不能正常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

论。

第二则 教学检查制度

1、每学期开学一周,上交本学期教学进度打算表予教研组长审批签字,并按时提交教务处,超时者扣教研组长3分,直接责任人5分;教师学期授课进度打算与实际进度偏差在周课时内属于正常,差一周按二级事故处理,差两周按一级事故处理(学校调整时刻除外);授课进度打算填写不规范者扣2分,并限期改正。

2、无教案或用老教案上课,处以三级事故;教案应有一周课时的储备量,少一课时扣2分;教案按学校要求格式项目书写规范,每缺一项扣0.5分。(注:英语科目须有汉语注释);每学期开课前应预备12个课时的教案(体音美预备6个课时),每缺一课时扣2分。音体美的理论课及实践课应在教案当中有所体现,考试项目应提早报请教务处。

第4篇: 小学教务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实用文档
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科、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制定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的应急程序与措施。
2、医院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医院感染的诊断、预防、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程序。
3、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督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并将医院感染管理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重要内容。
4、医院要加强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感染性疾病科、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5、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协同有关科室监督、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6、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的分类》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7、医院建立全员医院感染控制培训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在职职工和新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实用文档
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医院在医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问题,正确给予指导,增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针对各部门反馈的信息,协调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例会,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会议由(医院)感染委员会主任主持,全体委员参加。
3、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主要议定的事项:
(1)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订全院控制医院感染的规划和管理制度;
(2)参与医院消毒药、械的购入,并对其购入、使用、保管进行监督管理;
(3)对照医院感染控制的标准,对医院的扩建、改建和新建提出建设性意见;
(4)对医院感染管理科拟定的全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进行审定,对其工作进行考评;
(5)遇到紧急问题和突发事件随时召开会议,讨论处理措施及应急预案。
三、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
2、负责拟定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提交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组织实施;负责拟定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并督促执行。
3、定期开展现患率及前瞻性调查,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高危人群、高危因素及多重耐药菌的目标性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对工作进行持续改进。


实用文档
4、每季度对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每半年对全院紫外线灯强度进行一次监测。紫外线强度照射,照射指示卡监测法,每2个月进行一次监测。
5、每月对全院医院感染管理进行一次综合质量考核,其结果与科室绩效考核挂钩。
6、经常深入科室了解情况,协调科室间医院感染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及时向院长、业务副院长以及相关卫生行政部门请示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采样和流调,分析原因,迅速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8、对购入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严把准入关,不合格产品严禁进入医院。对其储存、使用及使用后的处理进行监督。
9、对重点科室、重点部位及多重耐药菌定期进行监测,并将医院感染监测信息反馈到科室,对临床抗菌药物的应用、消毒隔离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
10、认真落实医院感染的教育培训计划,不断强化医务人员的无菌观念,提高无菌技术操作水平;加强医院感染诊断的培训,提高感染病例的鉴别和上报率。
11、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定期对全院各科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12、加强传染病管理,预防和控制其在医院内的传播。

四、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

1、按国家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本医院内发生3例同种同源或5例以上临床症候群相似或怀疑有相同感染源感染的,个临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必须立即报告院感科。
2、医院感染管理科接到报告应于2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协调医务科、护理部、检验科等相关部门参与调查及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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