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汇编9篇

篇一:度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汇编

  XX 市“三线一单”环境准入总体要求

  维度

  空间布局 约束

  淸单编制要求

  准入要求

  禁止开展超过旅游景区承载量的旅游服务

  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治炼、 焦

  化等行业企业

  禁止开发建设活

  动的要求

  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现有产 业

  改、扩建不得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左的淘汰类规模 和生

  产工艺。

  禁止新建不符合产业规划和布局的髙耗能、髙污染类项目

  不得新建规模小于每小时 20 蒸吨的燃煤锅炉项目,县级以上城市建 成 区不再审批 35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不得新建《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等名录中 淘 限制开发建设活 汰工艺和装备。

  动的要求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

  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应采用新 技

  术提标升级改造。

  污染物排 放管控

  环境风险 防控

  不符合空间布局 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依法关闭或搬迁

  要求活动的退岀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以及环境风险、

  要求

  安全隐患突出而又无法搬迁或转型企业,依法实施关停。

  到 2020 年,XX 市区域内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排 允许排放量要求 放总量分别控制在 6.565 万吨、0.734 万吨、3.511 万吨和 4.043 万 吨以

  内,比 2015 年分别下降 4.3%. 3.8%. 10.88%和 10.75%。“十 四五”及

  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

  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 A 提标改造。

  推动全市水泥企业完成原辅料堆场及其他生产设施的无组织废气排 放

  现有源提标升级 治理工作,并开展废气治理升级改造工作,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 《水

  改造

  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特别排放限值。

  开展主要行业企业 VOCs 整治,英大气污染物排放应达到相应的排 放

  标准要求

  新增源等量或倍 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应实施区域平衡,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 加

  量替代

  强化生态环境、气象部门联合会商机制,提升污染天气预测预报和 预

  警能力。

  增强与赣州、宜春等地的联系,完善流域合作,推动建立跨区域的 赣 联防联控要求 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

   维度

  淸单编制要求

  准入要求

  资源利用 效率要求

  到 2020 年 XX 市区域用水总量不得超过 31.87 亿 nf,农业灌溉水有 效利

  水资源利用总量 用效率不低于 0.519,万元 GDP 用水量较 2015 年降低比例为 30%,不高

  要求

  于 158.9n?;

  “十四五”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 要求(到

  2030 年 XX 市区域用水总量不得超过 31.95 亿【2)

  地下水开采要求 不得在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取用地下水。

  到 2020 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 2015 年下降 15%,能源 消费

  能源利用总量及 总量增量控制在 611 万吨标准煤以内,“十四五”及以后执行 省级下 达的管控指标要求。

  效率要求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新增耗煤项目实行煤炭消耗等量或减量替

  代。

  禁燃区要求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分批淘汰并拆除燃煤锅炉、原煤散烧的民用炉 灶 及其他污染严重的锅炉。

  

篇二:度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汇编

  《肇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解读

  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肇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现就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8 年 6 月 16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 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 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国分两批开展“三线一单”编 制工作(广东省第二批),截至目前,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部完成印发。

  广东省按照生态环境部“国家顶层设计、省为主体、地市落地”的工作要求,发布了《广 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前期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 快“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 工作方案》《广东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技术方案》,采取“省级统筹、各市细化,三下三 上、统一审核”的工作方式,各地级以上市在省制定的框架规则基础上,细化完成市级“三 线一单”编制成果,并经省、市多轮对接,汇总形成全省“三线一单”成果。

  2021 年 3 月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加快“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要求各地级市编制市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并在 6 月底前印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加快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水平,我市编制印发了《肇 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二、编制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前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快 “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以及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

  三、编制意义

  我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和全省“两屏多廊”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保障区, 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标志性改善,但随着开发强度不断加 大,资源环境制约因素日益凸显,社会经济发展空间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编制实施“三线 一单”,对加快落实环评审批改革,推动我市形成与“一带一廊一区”发展战略相适应的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打造华南地区绿色生态发展的典范,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 意义。

  四、主要内容

  《管控方案》分总体要求、环境管控单元划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实施应用四部分, 后附 4 个附件,包括肇庆市生态空间划定情况汇总表、肇庆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肇

   庆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和肇庆市环境管控单元图。

  (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 2025 年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体系建设和“三线”目标,并对 2035 年目标进行了展望。生态保护红线暂采用 2020 年 12 月省政府报送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的版本,即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2863.18 平方公里, 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 19.22%;一般生态空间方面,面积为 3094.83 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 国土面积的 20.77%。生态空间总面积 5958.01 平方公里,后续将与发布的生态保护红线版本 进行衔接。环境质量底线按照“稳中向好”的原则,衔接“十四五”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编制, 提出水、大气、土壤的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资源利用上线衔接能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的总 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提出达到或优于省下达的目标。

  (二)环境管控单元划定。将全市划定为 99 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32 个,面积 5681.52 平方千米,占比 38.14%;重点管控单元 33 个,面积 2927.44 平方千米, 占比 19.65%;一般管控单元 34 个,面积 6288.24 平方千米,占比 42.21%。优先保护单元主 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等区域, 主要分布在鼎湖山、北岭山、十二带、龟顶山、烂柯山、螺壳山等区域性山体屏障,以广宁 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四个山区县和高要区西部为主;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工业集 聚、人口集中和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主要分布在东南板块主城区及重点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发 展平台,以端州区、鼎湖区、肇庆高新区、高要区东部和四会市南部为主;一般管控单元为 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广宁县、怀集县、德庆县南部和封开 西部区域。

  (三)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及环境风 险防控等 4 个维度,建立“1+N”两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为全市普适性管控要求, “N”为 99 个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按照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分别提出 细化管控要求,并在附件 3 中进一步明确了每个单元的具体管控清单。

  (四)实施应用。提出“三线一单”在组织领导、工作保障、动态调整机制、数据管理 及应用等方面的要求。

  五、主要特点

  一是整合衔接既有成果,科学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分区。《管控方案》通过梳理肇庆市环境 质量功能区划和现状趋势、整合各类污染源及风险点数据,及早预测资源环境演变趋势及承 载状况,充分衔接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最新成 果,核校避让农业用地和城镇空间,合理确定生态功能重点区域,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边界 和底线,协调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统筹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差别准入和精细管理。在产业布局、结构调 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将《管控方案》作为环评审批的重要依据,从 严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规范开发建设活动。在日常环境管理中,落实改善环境质量、实施 生态修复、防控环境风险的相关要求,作为监督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进一 步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提升生态环境监管精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三是建设数据应用平台,推动成果信息化应用。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要求,肇庆市生 态环境局将配合完成全省“三线一单”成果数据应用平台建设和数据录入,实现编制成果信 息化应用,探索构建以“三线一单”为环境空间管控基础,以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为环境准 入把关,以排污许可为企业运行守法依据,以执法督察为环境监管兜底的全过程环境管理框 架,加快我市产业招商落地的环评审批工作,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篇三:度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汇编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要求,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生态环境 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简称“三线一单”) 落实应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大、*中全会精神,全 面落实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实现依法 治污、科学治污和精准治污,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总体目标

  在省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框架下,以“优先保护单元不减 少、重点管控单元面积相对稳定”为原则,结合本区域实际和“十四五”相关规 划及政策要求,优化提升全市区域“三线一单”成果,2021 年底前发布实施。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三线一单”工作方案(2021 年 4 月—6 月底)。建立健全市区 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工作机构,组建技术团队,落实工作经

   费,编制“三线一单”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方向、任务、措施和责任等, 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三线一单”技术方案,确定技术路线、方法、进 度等内容。6 月底前,编制完成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报省区域空间生 态环境评价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优化完善“三线一单”成果(2021 年 7 月—9 月底)。按照《省市级 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在全省环境管控单 元划定成果和生态环境总体管控框架下,以区域最新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 规划、第三次土地调查、河湖岸线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自然保护地优 化调整等数据为依据,衔接各项环境管理要求,优化提升本区域“三线一单”成 果,确保 8 月底前形成全市“三线一单”初步成果,9 月份广泛征求市级有关部 门、各县区意见,对初步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三)审核“三线一单”成果(2021 年 10 月份)。2021 年 10 月底前,经市 zf 研究同意后,将市级“三线一单”成果(包括市级区域生态环境评价研究报 告、图集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报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

  (四)发布“三线一单”成果(2021 年 11 月—12 月底)。按照省区域空间 生态环境评价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规定方式发布全市“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内容 包括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等,同时明确“三线一单”

   成果应用、实施、更新、考核等管理要求。12 月底前,经省 zf 审核通过后,由 市 zf 向社会发布“三线一单”最终成果。

  (五)提交“三线一单”数据。在全市“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后一个月内, 将成果数据脱密后报送至省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 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市“三线一单”落地工作有序开展。

  由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三 线一单”相关工作,制定“三线一单”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组建技术团队和专 家团队,加强与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的沟通协调,按时限要求 推进全市“三线一单”落地工作。

  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 zf 要各司其职,按照市协调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安排, 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工作联络人并将联 络人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于 5 月 20 日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联 系人:,联系电话:)。

  (二)加大协调督导力度。市区域区间生态环境评价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生 态环境局)要统筹做好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加强基础数据、资料的调度和工作

   进展情况督导,对不配合、工作滞后影响全市总体进度的单位要及时通报,确保 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按期完成。

  (三)强化技术资金支持。组建长期稳定的技术团队,为“三线一单”落地 和成果管理提供技术保障,确保“三线一单”成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做好“三线一单”落地和工作经费保障。

  (四)积极组织宣传推广。结合工作推进情况,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宣传“三 线一单”政策知识和工作成效,不断总结经验并逐步推广,为“三线一单”成果 的落地运用营造有利条件和良好氛围。

  

篇四:度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汇编

  附件:

  **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 暨环境管控单元(省级以上产业园区除外)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20 年 12 月

   目录

  **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 1 使用说明 ......................................................................... 2 一、**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 4 二、**市环境管控单元(省级以上产业园区除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 19 1.沅陵县 ................................................................................................................................. 20 2.鹤城区 ................................................................................................................................. 33 3.中方县 ................................................................................................................................. 39 4.辰溪县 ................................................................................................................................. 45 5.溆浦县 ................................................................................................................................. 56

   6.会同县 ................................................................................................................................. 65 7.麻阳县 ................................................................................................................................. 73 8.新晃县 ................................................................................................................................. 83 9.芷江县 ................................................................................................................................. 90 10.靖州县 ............................................................................................................................... 99 11.通道县 .............................................................................................................................107 12.洪江市 .............................................................................................................................114 13.洪江区 .............................................................................................................................123

   **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

   使用说明

  一、**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 湖南省建立“1+4+14+860”的四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以下简称“准入清单”。

  “1”是指针对全省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制定的省级生态环境总体管控 要求,体现环境管控单元的基础性、底线性要求。“4”是指针对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及“长株潭、洞庭 湖、大湘南、大湘西”区域四大片区的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体现环境管控单元所在区域的特色性、 规范性要求。“14”为,体现环境管控单元所在市州的地域性、适用性要求,由市州人民政府组织编 制、发布和实施。“860”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为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单元(144)和 其他环境管控单元(716),体现各环境管控单元的差异性、落地性要求。**市 115 个环境管控单元 中,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单元 15 个,其他环境管控单元 100 个。

  “1”和“4”以及 144 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单元由省级“三线一单”编制发布。**市级生态环境 管控基本要求和 100 个其他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由**市级“三线一单”编制发布。

  **市 115 个环境管控单元中有优先管控单元 37 个,重点管控单元 42 个(含 15 个省级工业园 区),一般管控单元 36 个。**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除 15 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管控清单外,其

  

篇五:度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汇编

  开化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一、环境管控单元划定

  按照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的优先顺序,结合开化县城

  镇开发边界和环境功能区划成果,以生态、大气、水等环境要素边界

  为主,衔接乡镇行政边界、环境功能区划分区边界,建立功能明确、

  边界清晰的环境管控单元,统一环境管控单元编码,实施分类管理。

  开化县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 16 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6 个,面

  积为 1673.34 平方千米,占全县国土面积的 74.96%。重点管控单元 9

  个,面积为 157.39 平方千米,占全县国土面积的 7.05%,其中产业集

  聚重点管控单元 6 个,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 3 个。一般管控单元 1

  个,面积为 401.68 平方千米,占全县国土面积的 17.99%。

  表 1-1 开化县综合管控单元情况

  类型

  单元个数

  面积(km2)

  优先保护区

  1673.34

  城镇生活区

  129.26

  重点管控区

  产业集聚区

  28.13

  合计

  157.39

  一般管控区

  401.68

  总计

  16

  2232.41

  面积占比(%) 74.96 5.79 1.26 7.05 17.99 100.00

  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一)总体准入清单 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和流域,新建项目需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

  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强化河流、湖库水域保护及管理。最大限 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禁止未经法定 许可占用水域和建设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水生态(环境)功能的项目;

  除防御洪水、航道整治等需求外,不应新建非生态型护岸。水电工程

   建设应保证合理的下泄生态流量,并实施生态流量在线监控。

  落实省市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优化

  产业空间布局,严格按照区域水环境承载能力设置环境准入门槛,严 格限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要水体上游建设水污染较大、水环境 风险较高的项目;严格限制在重要湖库控制单元建设氮磷污染物排放 较高的项目。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推进生活小区 和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加强对纳管企业总氮、总磷、重金属 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管控。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畜 禽养殖禁养区制度,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强水产分区 分类管理。

  严格控制新增燃煤项目建设,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 不再新建 35 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严禁新增钢铁、焦化、 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产能。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 化工园区整治力度。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 目一律不得建设。加快城市主城区内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 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严格落实《关于执行国 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要求,全面实施国家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 特别排放限值。开展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实施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 造。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严格控制新建 高污染、高风险的涉气项目,强化源头管控,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排 放总量。

  严格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严格按照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实 施分类管控。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 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

   地块应当结合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等情况,制定并实施安全利用 方案;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应当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对安 全利用类农用地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区域周边原有的工业企业,应严 格控制环境风险,逐步削减具有土壤污染风险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农 用地资源紧缺或耕地保有量不足的区域,应做好企业关闭搬迁计划和 农用地土壤修复规划。

  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实行联动监管。污染地块经治理与修复,并 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可以进入用地程序。列入建设 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 和公共服务用地。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 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对拟开发利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 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污染地块,实施以安全利用为目的的风险 管控。

  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疗 养和养老机构等敏感区域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 建设项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 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支持电镀、制革、电池 等涉重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发展。涉重产业园区应严格准入管控,严 控污染增量,实施总量替代,新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 平;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防控体系和长效 监管机制。

  推进资源能源总量和强度“双控”,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全面 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推进农业节水, 提高用水效率。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落实煤炭消费减 量替代要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规范小微园区及工业集聚点设置、管理,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工业集聚点备案认定,编制小微园区发展规划,并按照规划进行开发 建设,定期评估。

  (二)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准入清单

  1.优先保护单元

  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相关 规定进行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进行管理,禁 止工业化和城镇化,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 减少,性质不改变”。

  涉及的各类保护地,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管控。

  自然保护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浙江省自然保 护区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管理;风景名胜区按照《风 景名胜区条例》、《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实施管理;森林公园和公益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 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浙江省公益林和森 林公园条例》、《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浙江省省级公益林变更调 整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管控;世界自然遗产按照《世 界自然遗产、自然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管理;地质公园按照《国家地质公园管理条例》及 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保护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实 施管理;湿地公园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湿地保护管理规 定》、《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保护管理;珍稀濒 危水生生物及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

  

篇六:度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汇编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 见》(陕政发﹝2021﹞11 号)要求,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 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简称“三线 一单”)落实应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 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 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 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措施,实现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和精准治污, 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总体目标 在省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框架下,以“优先保护单元不减 少、重点管控单元面积相对稳定”为原则,结合本区域实际和“十四五”相关规划 及政策要求,优化提升全市区域“三线一单”成果,2021 年底前发布实施。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三线一单”工作方案(2021 年 4 月—6 月底)。建立健全市区 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工作机构,组建技术团队,落实工作经 费,编制“三线一单”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方向、任务、措施和责任等,推 动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三线一单”技术方案,确定技术路 线、方法、进度等内容。6 月底前,编制完成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报省 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优化完善“三线一单”成果(2021 年 7 月—9 月底)。按照《省市级 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在全省环境管控单 元划定成果和生态环境总体管控框架下,以区域最新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规 划、第三次土地调查、河湖岸线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自然保护地优化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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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等数据为依据,衔接各项环境管理要求,优化提升本区域“三线一单”成果,确 保 8 月底前形成全市“三线一单”初步成果,9 月份广泛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各县 区意见,对初步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三)审核“三线一单”成果(2021 年 10 月份)。2021 年 10 月底前,经市 政府研究同意后,将市级“三线一单”成果(包括市级区域生态环境评价研究报 告、图集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报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

  (四)发布“三线一单”成果(2021 年 11 月—12 月底)。按照省区域空间 生态环境评价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规定方式发布全市“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内容包 括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等,同时明确“三线一单”成果 应用、实施、更新、考核等管理要求。12 月底前,经省政府审核通过后,由市政 府向社会发布“三线一单”最终成果。

  (五)提交“三线一单”数据。在全市“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后一个月内, 将成果数据脱密后报送至省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 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市“三线一单”落地工作有序开展。由 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三线一 单”相关工作,制定“三线一单”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组建技术团队和专家团 队,加强与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的沟通协调,按时限要求推进全 市“三线一单”落地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要各司其职,按照市协调小组 办公室的统筹安排,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 工作联络人并将联络人(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于 5 月 20 日前报送市生 态环境局(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强化技术资金支持。组建长期稳定的技术团队,为“三线一单”落地 和成果管理提供技术保障,确保“三线一单”成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各 级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做好“三线一单”落地和工作经费保障。

  (三)加大协调督导力度。市区域区间生态环境评价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生 态环境局)要统筹做好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加强基础数据、资料的调度和工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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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情况督导,对不配合、工作滞后影响全市总体进度的单位要及时通报,确保工作 有序有力推进,按期完成。

  (四)积极组织宣传推广。结合工作推进情况,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宣传 “三线一单”政策知识和工作成效,不断总结经验并逐步推广,为“三线一单”成 果的落地运用营造有利条件和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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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度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汇编

  《惠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发展,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和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生态环境部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启动了长江经济带战 略环境评价工作,并于 2018 年 3 月印发了《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的工 作实施方案》,通过国家、省、市(州)三级联动,在各地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的基础上,系统提出生态环境空间管 控要求和近远期生态环境战略性保护的总体方案。2018 年 3 月,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影响 评价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贵州省划定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 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环环评〔2018〕2 号)。按照国家、贵州省、黔南州的统一 部署安排,我县依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三线一单”编制技术要求(试行)》《黔南州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三 线一单”》编制了《惠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 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到 2025 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 平显著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状况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水平明显提升。

  到 2035 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 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三、主要内容

  《惠水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发布稿)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明 确了“三线一单”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三线一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 部分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第三部分明确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总体要求,分别对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提出准入管控要求。第四部 分明确主要任务,对各县运用“三线一单”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五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加 大监督考核、加强宣传培训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惠水县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三线一单”共划定 15 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 保护单元 8 个,面积 1126.94 km2 占全县国土面积的 45.59%,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 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重点管控单元 6 个,面积 491.29 k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 19.87%,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 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 1 个,面积 853.77k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 34.54%,为优先保护单 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

   四、需要说明问题

  (一)关于各种性质空间的关系

  1.关于生态空间。生态空间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两个部分。此次划定生态 空间时,按照“保护优先、应保尽保、优化结构”的原则,全面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实现 对所有保护地有效保护。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不在生态空间范围内,但提出了生态环境准入 要求。

  2.关于优先保护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主要是指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以外但 需要重点保护的区域,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 地公园、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核心区以外的一般控制区,饮用水 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河湖滨岸缓冲带、极小种群与濒危物种栖息地、骨干水源及大型 水库,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功能重要区和极重要区,水土流失及石漠 化生态环境敏感区和极敏感区等,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进行管控。

  3.关于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是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 度高的区域,需要进行重点管控和修复的区域。这一区域主要是生产、生活空间和少量的一 般生态空间。

  4.关于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主要是可以适度开发的生产、生活空间,不包含生 态空间。开发建设过程中按照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控。

  (二)与国土空间规划“三生空间”的衔接问题

  “三线一单”中的生态空间与国土空间规划“三生空间”(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 间)中的生态空间是一致的。为解决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与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 本农田边界的矛盾,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提 出的“始终保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要求,一是尽 量抠出。对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与一般生态空间有冲突的。把一般生态空间中的永 久基本农田、耕地、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建设用地等优化调整抠出了一般生态空间, 为城镇开发、农业生产留足发展空间。二是逐步有序退出。对生态保护红线内存在的永久基 本农田、自然村落、矿业权等,提出了逐步有序退出的要求。三是调整更新。将根据国土空 间规划的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对“三线一单”进行更新,并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上,与国土空间规划“三生空间”保持一致。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篇八:度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汇编

  生态环境管控三线一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 策部署,结合《》精神,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 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全市经 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中全会精 神,深入贯彻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覆盖全 市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体系,优化全市区域发展与保护格局,筑牢 珠江上游生态屏障,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建设,推 动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 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动态更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生态环境保护新要求,结合省、 州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变化及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坚持分类施策。针对流域、区域、行业特点,聚焦问题和目标,实施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

  (三)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产业 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 状况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到 2035 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节约资源 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 碳循环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要求

  (一)分区管控。全市共划定 14 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 护单元 7 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 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 4 个,主要包括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 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 3 个,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生态功能区域评估调整进行优 化。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划分的环境管控单元的特征,对每个管 控单元分别提出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形成全市生态环境准入 清单。

  1.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 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的污染物允 许排放量。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 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

  2.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 的工业和城镇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 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 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

  3.一般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 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的相关要求。

  四、主要任务

  (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1.围绕高水平保护,切实加强污染物排放和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的联动管理, 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生态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

   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 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

  2.加强“三线一单”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手段,开展形 式多样、广泛参与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对环评编制单位的培训,不断提高环保 第三方服务的水平,共同推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落地实施。

  3.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全面落实环评 “三线一单”约束机制。坚持“对不符舍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批;对已无 环境容量的区域,新(改)、扩建增加污染物总量的项目坚决不批;

  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生态红线保护或环境敏 感区生态环境带来负面影响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对突破能源、水、土地等资源 消耗上线的项目坚决不批。同时从项目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 等方面入手,加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强化规划环评与“三线一单”的衔接, 督促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落实“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的管控要求,促进园区绿色 发展和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二)市发改局

  1.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 拟订生态文明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协调组 织实施。

   2.负责能源消费总量管控,指导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配合能源 部门调整能源结构,推进城镇天然气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建设,优化能源结构,提 升能源清洁化水平。

  3.优化产业布局,严把项目审批关,不断强化“三线一单”优布局、控规 模、调结构、促转型的作用。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及生 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

  (三)市自然资源局

  1.严格空间管控,优化城乡建设空间布局,落实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的刚 性约束作用。

  2.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将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到国土空间环境管控 中。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规划应将落实到具体空间的生态、水、大气、土壤、资 源利用等红线、底线和上线要求作为编制的基础,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与 国土空间规划的协作与联动。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强化 国土空间环境管控,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绿色、高质量发展。

  3.全面科学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优化生态保护红线成果、统 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重要举措。有序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建设。聚焦 “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监管目标,系统完善对生态保 护红线的日常监管、年度评价、定期评估等业务工作。

   4.全面落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 统修复、综合治理。

  5.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地资源利用上线。落实最严格耕地 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制定耕地保护相关政策,强化规划管控和用途管 制,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查,落实占补平衡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 制,拓宽补充耕地渠道,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开展新增耕地核实,确保补充耕地 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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